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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层出不穷的真正原因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15日

    官煤勾结,是负责干部和执法人员与违法矿主之间所结成的微妙同盟,在一定意义上讲已经形成了一种网络。它是个利益共同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利用职权受贿只是官煤结合的一种方式,而还有一部分干部则是通过参股经营小煤矿的方式获取好处。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利益权衡和博弈;几乎每一起事故背后都隐藏着腐败的影子。之所以有人敢以他人生命为代价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源在于他们暗地里编织了一整套不人道的非法利益分配链。煤矿和官员之间的这种合作通常都非常隐蔽,既不留字据也不走账,纪检监察部门查起来非常困难。

    “有钱有人,干什么都没人管。”这是一名小煤矿主说的一句大实话。小煤窑只要承包下来 ,就进入了数钱的生涯。煤的利有多厚?一个窑,赚百万元以上不算本事,数百万元、上千万元才是正常。一吨煤付出的成本也就几十元钱,而现在的市场价在400元钱以上,利润达到百分之几百。一个小煤矿主说,他买采煤的设备几万元就够,但小煤矿承包下来,请客送礼活动费就花了30多万元。

    中央的人不能总在这盯着吧,人走了,事儿就好说了,毕竟县乡还有很多大嘴需要我们喂呢。更何况地方上的事儿,没钱没权,你摆地摊都被抓;有钱有人,你干什么都没人管。原来煤窑之祸是和地方官员的腐败纠缠不清。在煤场食物链中,最大的风险和成本不是可能发生矿难或者给工人发工资,而是疏通上上下下的关系,以便有人随时提供方便。也就是说,矿主并不是最高级别的食利者,因为很多时候,他们还必须把吃进去的吐出来,给另外一拨人 。搞定一个人,拿走一片矿,生出一场灾难。这样的煤场食物链能不导致煤矿事故频频发生吗?

    黑心矿主和地方官员都不怕出煤矿事故,就是因为收益巨大,违法成本却很低,非法开采有着极大的诱惑力。即使轮到头上,依现行法律,对违法开采的罚款5000元至两万元,酿成重大或特大矿难的刑期也只在7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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