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建筑消防验收中不能公正严明,按规范验收。在这此消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为了减少麻烦,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都把办理消防手续交给施工单位办理。而施工单位大多数是多年从事与消防有关的工作,与消防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长期进行业务联系,并且有些消防工程也是由消防工作人员指定施工单位,这样就有很多施工单位和一小部分消防建审和验收人员之间有经济利益关系,导致在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工作中,只能睁一眼闭一眼,无法做到依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和验收,留下很多先天隐患,导致消防设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施的完好直接关系着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是一个生命工程。为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解决好当前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好率低已成为当前一个十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建设、施工单位领导消防安全意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发展,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有相当部分单位领导只注重经济效益,而轻视消防安全,消防监督部门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建设、施工单位领导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建设单位加大消防设施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建筑固定消防设施的定期维护和保养,提高建筑扑救火灾的能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严格按照规范和消防监督部门的审核意见,把好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关,把好工程消防设施、防火材料质量关,把好施工过程的工序质量关,确保能建设出高质量的消防工程。
二是要促进重点建筑工程消防监理工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的滋生。我国已制定了以《消防法》为核心的消防法规体系,特别是93年以来,相继颁布了比较完善的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规范标准,我国有关建筑方面的法规也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和监理工作职责做出了相应规定,这些规定,为我们加强建筑工程消防监理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目前我们的消防监督人员有限,消防保卫工作和消防监督工作任务很重,不可能经常深入施工工地进行监督检查,而且对于隐蔽工程隐患问题,验收时极难发现。只有加强重点建筑工程消防监理工作,并且像建筑监理哪样实行责任终身制,才能避免重点建筑的消防设施不配套和建筑消防设施有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运行,以致自防自救能力差,火灾时不能发挥作用的情况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质量关,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三是要加大施工单位的审查力度,把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关。在市场经济社会,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的不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但有社会关系能够承包到消防工程,就随便找几个人就开始进行消防工程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样难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以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不再实行资格认证管理制度,消防监督机构对这些施工单位的施工资格不再进行审核。然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的施工安装、调试都是很专业和复杂的工作,必须有相当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的施工队伍才能建设成完善的消防工程,因此对这些单位消防监督部门尽管不能进行消防资格审核,但消防技术力量的把关还是很有必要的,审查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消防技术力量;审查其以前施工的消防工程质量状况;审查其施工安装、调试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根据审查情况对其施工工程的不同环节进行消防监督,确保消防工程质量。
四是要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和执法素质。在全国公安系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执法为民教育、“三抓三树”教育的时候,消防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化“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意识,提高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自觉地抵制和一切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经济关系,做到清正廉洁,严把消防工程质量消防监督、审核关,并且要有吃苦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能够经常深入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提高质量。另外,由于消防监督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工作又是一项多学科的复杂工作,特别是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专业更强,因此要加强消防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消防监督人员也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只有哪些有过硬业务素质的消防监督人员,才能在消防监督检查和审核、验收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完整好用,能在火灾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