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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爆破施工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05日

    (5)施工单位在进行爆破施工前,应制定爆破施工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6)火工品拉运至爆破现场,应堆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靠近道路及作业机械附近,并应有专人看管。

    3.4 爆破警戒工作规定

    3.4.1爆破警戒器材

    在坝区使用一个爆破警戒器材统一发出爆破信号,爆破警戒器材由专人负责,到规定的爆破时间时(如需要进行爆破施工),由负责爆破警戒器材人员拉响爆破警戒信号。

    3.4.2爆破警戒信号

    爆破前必须统一由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1)预告信号。在爆破前30min拉响,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及机械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警戒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预告信号所示:长声30s(停5s)、长声30s(停5s)、长声30s。

    (2)准备信号。检查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

    准备信号所示:在预告信号结束后20min发出,间隔鸣一长、一短重复三次,时间为长声20s、短声10s(停5s,重复三次)。

    (3)起爆信号。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起爆信号所示:在准备信号结束后10min发出,连续三短声,时间为10s(停5s,连续三次);

    (4)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警戒人员应坚守岗位,除经批准的爆破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警戒区,爆破人员经检查确认安全后,爆破施工负责人发出解除警戒指令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解除警戒信号所示:一长声(60s)。

    3.4.3爆破警戒范围

    爆破警戒预告信号发出后,爆破施工单位安排人员进行各路段的警戒工作,根据爆破安全相关规定的爆破安全距离来确定警戒范围;

    由两家以上爆破单位同时进行爆破作业时,应按监理确定的各自负责的警戒范围安排警戒人员。

    3.5 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3.5.1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1)爆破后经过5~15min(根据钻孔、装药情况而定)后才允许有经验的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低点;

    (2)爆破员进入作业地点应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查内容:

    ①边坡有无危石、滚石,边坡是否稳定,有无滑坡的危险;

    ②有无盲炮;

    ②爆破的作业面是否稳定;

    ③已支护好的边坡是否被破坏。

    (3)经检查确认爆破作业面安全后,经爆破施工负责人同意,方准重新开始作业。

    3.5.2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

    (1)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并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3)禁止直接拉出未起爆的火工品(雷管、炸药卷等);

    (4)电力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将爆破网路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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