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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汛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4月08日

  5.4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按各工程公司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单位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5.5凡配发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5.6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6、仓库防火管理

  6.1要有严格的消防制度和责任制。

  6.2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6.3易燃易、暴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6.4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6.5库房内严禁乱拉临时照明线,要随时检查库房内的电器设备、电线、灯具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6仓库的窗户应向外开,保持库内通风良好,通道及出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无阻。

  6.7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6.8储存化学易燃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6.9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7、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7.1施工现场易燃材料的堆放,应远离火源、电源,应随用随运,不宜堆集过多。

  7.2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生活用火,如熬沥青、烘炉、电器焊及烧水锅炉,冬季取暖火炉等安装、移动、增减等,必须经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管理部批准。

  7.3凡在有易燃物、材料场、仓库等地施工,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上述地区,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吸烟室。

  7.4架设临时动力、照明电源线,应符合要求,严禁与金属材料接触或无安全措施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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