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协助事故调查工作,参与事故调查报告的起草,协助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和工伤鉴定工作。
8.经常深入基层检查系统安全工作,定期到包保单位实行“三同”,检查指导工作和开展调查研究。
9.定期检查办公房屋的用电安全和防火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解决,确保用电安全。
10.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各部门要依据本章的规定,把安全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第五章 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领导组的日常办公机构,也是公司安全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领导组和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直接领导。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部部长的安全工作职责是:
1.在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执行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检查落实情况,对落实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定期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主管部门汇报工作,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并保证完成质量。
4.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日常安全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章、上级文电,定期进行考试。
6.参与火灾等重大应急事件预案的领导,协助建立防火、防盗等安全组织,组织义务消防队和消防演练工作,组织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应急演练。
7.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经安全生产领导组讨论通过后实施。组织审核分支机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8.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设施、设备、用具的管理,保证设备安全和设施用具的可靠使用。
9.负责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车辆和交通安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负责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互查和教育培训,切实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11.负责组织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好安全问题库,按时提报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定期报表,抓好安全生产管理表、簿、帐、册的规范工作。
1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管理自我评估,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13.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计划外项目,监督经费使用。
14.定期深入生产第一线实行“三同”,检查、监督、指导、考核基层安全工作,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对安全工作中难点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15.负责安全例会的具体组织工作,为领导准备会议材料,按时参加例会并做好中心发言,组织印发会议纪要,保证会议质量。
16.参与组织对本单位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起草有关事故报告,如实向上级汇报事故原因、调查结果,按照事故处理的职责权限提出处理意见
17.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分支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或不设置,如不设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也必须要落实的具体工作岗位上。
第六章 安全员
第二十二条 安全员是安全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岗位,是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重要监督人,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制中起到承上启下的环节作用。
第二十三条 公司、恒利修配厂、怀铁金桥宾馆各设专职安全员一人,招待所设兼职安全员一人。恒利修配厂各分部应设兼职安全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安全员是安全生产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是:
1.在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起草和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审定各分支机构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
3.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情况,及时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4.制订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安全设施、设备、用具的管理办法,组织落实,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5.制订车辆及交通安全和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管理办法,组织落实,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6.协助领导组织和参加安全例会,准备会议有关文字材料和起草印发会议纪要,落实会议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
7.按照上级要求管理好安全问题库,按时提报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定期报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表、簿、帐、册,妥善保管安全资料,每季度向主管领导提报一份安全动态分析报告,
8.参与防火、防盗和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组织的具体组织工作和演练组织工作。
9.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制订计划、准备资料、亲自授课、定期考试,建档立案,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10.负责检查指导各分支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工作,组织开展安全互查和教育培训,切实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11.负责定期检查、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和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参与安全管理自我评估的组织工作和评估工作,提出奖惩意见,不断总结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负责公司机关巡守人员的管理,制订巡守人员岗位职责,定期检查考核巡守人员工作。
13.负责公司机关配电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定期检查,到期及时更换消防器材,确保状态良好。
14.按照职权分工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实汇报事故原因,提出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15. 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分支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工作职责由分支机构制订,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生产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在整个安全生产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各分支机构要选拔责任心强、技术精的职工担任,在内部分配上应给与适度倾斜。
第二十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学习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