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员必须经公安机关按规定程序政审、培训合格,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上岗,是爆破器材领取、使用和清退全过程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熟悉国家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胜任本职工作。
3、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构造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安全技术规范》,掌握不同种类爆破器材的特殊要求,安全规定和处理办法。
4、对爆破员申领及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批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是否与生产所需相符、对爆破员使用过程的爆破器材使用量和剩余爆破器材清退数量实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提出建议。
5、对爆破现场的安全条件、炮眼深度、装药量、使用炮泥充填、起爆数量、残盲炮及现场的安全警戒,实行严格监督。确保爆破员按《爆破安全规程》作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保证安全。
6、负责对爆炸器材出库、入库、领取、清退手续的检查和监督,对使用的爆破器材质量进行安全把关。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停止各种作业。
7、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经理安全职责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