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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会计岗位工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15日


1、编制目的

 本工作标准规定项目部会计岗位工作职责、内容,应保存的资料和应熟悉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1)对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5)根据记账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账。

(6)月、季、年末,记完账后应办理结账。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账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下端划双红线。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账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7)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账和明细账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账账户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账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表,后补记账簿。

(8)年度更换新账时,需要结转余额,可直接过到新账各账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在旧账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账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注销章。

(9)为了保障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每月必须对账一次。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10)参与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及控制。

(11)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5、本部门需要存档的资料

(1)预算表

(2)主要经济指标月报

(3)会计报表

(4)会计凭证

(5)总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科目明细账等账簿

(6)财产清查记录

(7)QEHS体系文件资料

(8)各种文件资料

6、本岗位应掌握熟悉以下法律法规和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13)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财政部关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15)财政部财会[2003]27号、关于《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办法》

(17)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会计制度》(2004版)

(18)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规和要求

(19)建筑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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