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实行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施工单位应按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2、 由项目部派人登门专访,收集顾客对工程施工意见,了解工程使用情况。
3、 对顾客进行质量回访,主要征询顾客对工程运行、使用一段时间后质量情况的意见,并填写《工程回访单》,请顾客签证。对顾客反馈的意见及时整改,并进行保修服务,使用户放心、满意。
4、 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施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必须在接到修理通知以后合同约定期限内(无约定按7天计)派人负责修理。
5、 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部门承担经济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费用按有关规定由设计部门支付。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