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为消除登梯作业过程中人员滑倒、坠落等伤害,确保员工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管理要求:
1.1 登高梯子专人管理;编号登记;
1.2 使用前检查确认,登记到检查表上;
2. 检查项目:
2.1 梯子不得缺档;每档间距约30厘米左右为宜;
2.2 人字梯铰接处是否牢固;
2.3 梯子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
2.4 竹梯竹杆不得有开裂;
2.5 确认已不能使用的梯子要及时报废。
3. 使用要求:
3.1 作业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以上需办理登高作业证;
3.2 未经检查确认合格的梯子不得使用;
3.3 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3.4 梯子接长使用时,应绑扎牢固;
3.5 使用单面梯时与地面夹角60-70(度)为宜;
3.6 梯子使用时上端应固定、下端需防滑;
3.7 使用人字梯要有拉、撑措施;不准站立梯子顶部工作;
3.8 使用时有人监护(保护)。
4.违规处罚:
有下列行为者,将给予处罚(50元—1000元):
4.1未按照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追查部门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并处罚);
4.2未按照检查项目进行检查的;
4.3未按照使用要求使用的。
5.附 (登高梯子)使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