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种机械应有技术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履历本等资料和安全装置防护设置等。
第二条 各种机械应按平面图位置安装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并向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放能使用。
第三条 起重机械应有各种安全防护,各种限位超载装置灵敏可靠,不能超载信号必须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 电动机具的接地、接零牢固可靠,手持机具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五条 凡正式运转的各类机械必须建立专人专机并相对固定制定岗位制或机组负责制交接制定期维修保养期。
第六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训练考取证后方可操作。
第七条 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认真执行三不准,不准在运行中保养、不准设备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上班前要严格检查,防护装置是否可靠机械运转是否良好,合格后方可操作。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