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副经理主管项目部施工生产,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督促有关人员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和施工时的落实。
4、督促开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等安全活动。
5、负责解决、处理工区、班组提出的安全建议。
6、督促分包单位履行《安全环保合同》安全生产责任。
7、听取所在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问题,重大问题应提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建议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解决。
8、督促有关人员办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年审工作。
9、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跟踪违章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10、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做到不违章指挥。
11、发生事故或险情,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或排除险情,及时上报。
施工队现场保洁制度
劳务分包方负责人安全职责
标化工地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营业线施工防护管理办法
封锁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临时道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控制办法
易发事故控制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登高作业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