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人员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挖掘作业。
2、土方开挖前必须作好降(排)水。
3、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掏挖。
4、坑(槽)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严禁在坑壁上掏坑攀登上下。
5、开挖坑(槽)沟深度超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6、土方深度超过2m时,周边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7、配合机械挖土、清底、平地、修坡等作业时,不得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内作业。
8、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9、坑(槽)沟边1 m以内不准堆土、堆料,不准停放机械。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
大型吊装作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程部(板房)经理安全职责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建筑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建设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规定
班组长岗位职责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人数配备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规定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