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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安全(质量)员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08日

1、在公司领导、部门(车间、项目部,以下简称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安全与质量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2、协助领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治理等工作,具体实施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计划、安全管理目标、奖惩规定。按照月度(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同有关人员举办安全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对进单位的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工、代培工、临时工)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考核情况归入个人档案。

3、熟悉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学习了解上级有关安全与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生产制作、施工安装、工程管理现场了解、检查生产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和案例,通过编写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安全方面的台账、记录和统计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方面的报表和有关资料。

5、负责企业内各类消防设备、器材和危险品原料的检查,按照消防设施规定分期更换药物,并注明时间,注意防冻,指定专人维修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并逐项做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内各类机械设施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设备的使用与维修保养情况,对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保养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严格贯彻执行。

7、负责或配合领导对各类事故的详细调查,召开分析会,起草一般性事故报告,建立事故档案,严格执行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公司做好内部治安的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教育劝阻和制止扰乱生产秩序的违法乱纪行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对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下达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越级上报。

9、听取并采纳员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10、基层一线生产施工人员、汽车驾驶员、兼职安全(质量)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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