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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审查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9月16日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
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
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
2)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
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5m
基坑深度h
5m <h≤10m
基坑深度h
h>10m
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边坡高度h
h≤6m
基坑深度h
6m <h≤15m
基坑深度h
h>15m
大模板工程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起重吊装工程
吊装重量G
G≤80t
吊装重量G
80t<G≤170t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工程
脚手架面积A
A≤200m2
脚手架面积A
200m2A≤500m2
脚手架面积A
A>500m2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
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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