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会议制度
乡镇安监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由安监站站长主持,安监站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请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总结上月工作,及时解决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布置下月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
乡镇政府对各村(居) 、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重点场所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矿山、车站、危化企业、加油(气)站、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其他高危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以及节假日、集会、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要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制。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执行行业安全标准,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随时填写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 踪监管,期满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县安监及有关部门。
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死亡事故、3 人以上重伤事故、3 人以上遇险的重特大未遂事故、重特大事故险情,乡镇安监站要在接报后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及县安监和有关部门,并由乡镇政府报告县政府。 事故情况不明或抢险救援未结束时,要做好续报工作。
四、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乡镇安监站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乡镇安监站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乡镇政府应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