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队职工双节期间实行双保勤制度,职工工作期间严禁晚下井,早升井,点名不下井,旷工。出现上述情况按队委会2012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2. 职工下井落实好交接班制度,队检查职工没有交接班,按队委会2012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局、矿检查职工没有交接班,按队委会2012工作制度进行双倍处罚。
3. 严格执行班前会安排的的各项工作及制度,发现本班不放心 人员提前向队部值班人员汇报。落实自保互保联保制度和四不伤害。
4. 切实落实班组各岗位责任制,对当班出现的相应安全生产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按队委会2012工作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