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辨识依据:
结合本工程建设实际,为加强施工安全控制,除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外,将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纳入安全监控范围。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以下简称危险性施工)分为三级:
(一)下列为I级危险性施工:
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2、起重吊装工程:跨度超过60m,重量超过200t。
3、大型、特殊结构桥梁的合拢。
4、施工单位第一次承担的II级施工项目的第一次作业。
(二)下列为II级危险性施工:
1、起重吊装工程:跨度32m及以上的结构吊装、架梁工程、重量超过150t单机起重吊装工程、2台以上起重机吊装工程。
2、跨越公路、河道的铺轨、架梁和吊装工程。
3、深度超过8m的基坑(槽、沟)开挖围护工程。
4、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钢结构、特殊结构拼装、架设工程支撑系统。
5、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钢管混凝土系杆拱、钢桁梁等特殊桥梁主体结构的施工工程。
(三)下列为Ⅲ级危险性施工:
1、起重吊装工程:跨度16m及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重量80t以上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开挖围护工程。
3、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或可能影响毗邻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
4、安装和拆除高度超过6m、跨度超过8m或跨越公路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工程。
5、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危险或影响周围其它设施使用安全的安装和拆除工程。
6、毗邻营业线的爆破工程及其它爆破工程。 7、铺轨、架梁工程。
8、公司(指挥部)办公会、交班会确定的其它危险性施工。
二、辨识评价
1、项目部在项目策划与实施阶段,对项目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排查、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采用科学、合理的危险源辨识方法,确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安全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档案。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相关状态的变化对危险源的控制进行动态管理。。
2、项目分部每月进行一次危险源排查,新开、复工项目或者遇有重大工序转换等特殊情况,危险源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更新情况经本单位总工程师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项目部安质部汇总。
3、对排查出的危险源要进行风险评价,判定因素:(1)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2)不安全因素影响持续时间的长短或出现频率的大小;(3)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三、控制措施
1、项目部总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危险源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控制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满足以下原则:
(1)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方的其他要求;
(2)要进行充分评审,广泛听取意见,方案应附计算书和安全验算结果。
(3)应及时按规定逐级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
(4)符合《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规定条款的,必须经专家论证。
2、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控制目标、指标、专项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
(2)管理程序、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3)对已有的一般控制措施的改进
(4)针对性的培训与教育
(5)现场监测、信息、报告、预警与报警;
(6)应急预案
(7)监督与检查
(8)其他
3、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在建项目,应依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的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并对应急救援组织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演练记录。
预案制定后,要加强管理,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修改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质量,以使其更加具体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项目部或专业施工单位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响应速度,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的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实行公告制。项目分部在施工现场设置危险源公示牌,将即将要施工的危险源工程(工序)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告。根据工程进度及施工环境将危险源的名称、位置、注意事项、作业时间、责任人等在工地醒目位置及时公示和更新,使每个施工人员都能及时了解。在易发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项目分部在危险源工程(工序)施工之前,技术负责人或安检员必须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技术负责人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出详细说明,并有书面记录和双方签字,使作业人员掌握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
四、管理监控
(一)监控所在重要危险源点
全线有关到既有线、桥涵、路基、爆炸锅炉等容易发生事故的项目重要危险源点列表如下:
海青铁路工程项目部一分部危险源控制表
序号 | 危险源名称 | 地点、里程 | 负责人 | 安全监管员 | 备注 |
1 | 改造大莱龙线 | K364+900~K368+068.08 | 周海泉 | 董佳琦 | |
2 | 北胶莱河特大桥 | DK1+578.13~DK2+212.53 | 周海泉 | 董佳琦 | |
3 | 跨威乌高速公路特大桥 | DK8+996.785~DK10+373.1 | 乔林祥 | 孔令剑 | |
4 | 跨潍莱高速公路特大桥 | DK30+862.025~DK33+141.135 | 解清超 | 张天宇 | |
5 | 跨国道309及泽河特大桥 | DK34+068.61~DK35+447.005 | 解清超 | 张天宇 | |
6 | 跨青新高速公路特大桥 | DK42+912.615~DK45+453.03 | 李晓兵 | 李岩 | |
7 | 跨省道394中桥 | GDK49+253.41~GDK49+366.58 | 李晓兵 | 李岩 |
(二)危险源管理监控措施
1、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分部对危险源实施目标控制,做到防范措施、责任、人员、资金和整改时间“五落实”。工程技术部门对危险源负责制定相应技术控制措施;物资设备部门和办公室负责落实危险源控制措施所需物资设备和人员。安质部门每天必须对危险源进行检查。
2、与危险源相关的施工作业开始前,由项目分部经理或项目分部技术负责人对危险源工程的施工措施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验收,方案编制相关人员至少参加首次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
3、对危险源控制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项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材料、机具、设备准备情况;人员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情况;现场监测、数据分析、信息管理和预警报警体系建立情况;应急预案落实和培训演练情况等。
4、危险源控制程序
五、奖惩
项目部对在危险源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成绩突出,避免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人员,给与表彰和奖励。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隐瞒不报、未采取防范措施或监控、整改不认真,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责任人,将进行严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