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搞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培训教育目标及要求,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教育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提高员工安全素质,每年员工普及教育率100%。
具体要求: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二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包括: A、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除因素及预防措施。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危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4)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A、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B、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来源:考试大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外部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教育部门的培训。 3、公司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长培训教育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来源:考试大 5、全员教育 车间每季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月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6、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7、“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A、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C、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D、“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8、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职业健康讲学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黑板报、张贴宣传画、闭路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
9、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要求
新职工安全培训(三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老员工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每年再培训的内容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工作岗位环境及危险因素;
(4)所从事工种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7)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8)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9)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0)有关事故案例;
(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