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安全法规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电、仪各专业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确认,并督促有效执行。
2. 办公室负责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和引用。
三、获取渠道与识别
1.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获取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进行有效性识别。
2.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对来源、适用性、适用部门、实施时间进行说明,并及时呈报公司总工程师确认。
四、评审与更新
1.各职能部门应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汇总,并按填写清单目录备案。
2.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及时识别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所有各种法律法规应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向做作业人员或规定范围的相关人员宣贯、执行。
4.经评审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及时予以更新,被替代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作废。
重点生产经营场所专项管理制度
高风险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制度
高风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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