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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照明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9月14日

1、每周由照明专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汇总后立即更换。

2、每日当班人员在巡视检查设备时若发现灯具照明不亮、应立即汇报及时更换。

3、灯具照明存在问题解决不了的应汇报到工区。

4、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走廊的灯具照明应每日检查一次,发现有损坏不亮应及时更换。

5、白天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不允许开灯。

6、阴雨天气光线比较暗在室内工作需要开灯、工作结束后应将灯关闭。

7、室外照明、晚间打开、天亮关闭。

8、定期对灯具的数量更换情况进行统计、并分类放置。

9、专责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全所有充足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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