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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3月22日

  第六条 非操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接近、触碰下列工具和设施:

  1.接续电缆的用品、用具;有毒性的填充剂;点燃的喷灯及照明灯等。

  2.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吊车及起重工具和绞盘、滑车、紧线器以及各种绳索等。

  3.正在布放或撤除的各种线条及电缆。

  第七条 铁路沿线施工作业:

  1.不许在铁路路基、桥梁上坐、卧或吃饭。

  2.不许在铁轨上或铁轨之间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时,来了火车必须避让;若携带着较长工具、材料,一定要与铁轨顺行。

  3.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不准强行跨越。

  4.跨越铁路架线时应将线条(或电缆)立即拉紧,并牢固的捆扎在电杆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铁路线条(或电缆)时,应在铁路附近剪断,并迅速撤离铁路。

  第八条 野外施工作业:

  1.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行进。

  2.攀登山岭时,不得踩活动的石块或裂缝、松动的土方边缘。

  3.应事先了解作业地区有无毒蛇、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带防护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4.在林区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区,禁止吸烟;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措施并备有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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