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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2月22日

   一、目的

  为了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控制和管理,预防因临时用电而引发灾害事故。

  二、范围

  非正常范围内的供电和用电均属临时用电管理范围。

  三、职责

  安全主任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和监督。

  四、要求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3.危险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4.许可证办理程序

  (1)施工单位负责人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 许可证"。

  (2)配送电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 证"。

  (3)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4)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停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5.作业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 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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