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维护变配电室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变配电室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以及所有工作事项的规范。
第2章 变配电室综合管理
第3条 变配电室的电力设备编号应按照统一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与实际接线相符的模拟图板;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具备可模拟操作功能。
第4条 工程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性实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并将试验、校验记录存档备查。
第5条 操作安全警示管理。
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工作地点两旁与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第6条 值班电工管理。
1.必须持劳动局与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上岗,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新上岗的徒工必须有师傅带领。
2.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变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3.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规定。
4.在进行电气设备维护工作时,各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工作监督和工作许可制度,落实各项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不得从事在自己不能控制范围内的电气施工作业。第7条 变配电室应建立并按时进行以下六条各种记录。
1.日、月负荷报表。
2.交接班记录。
3.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4.设备调试及缺陷记录。
5.停送电导闸操作票。
6.现场安全工作票和事故记录。
7.事故拉路方案及序列。
8.小区(楼宇)电力设备平面、配电系统图。
第3章 变配电室操作规范
第8条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第9条 巡视工作规范。
1.雷雨天气需要巡视或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2.进出高压室巡视配电装置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第10条 停电、送电倒闸操作规范。
1.与供电单位或业户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核对无误,并且将操作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2.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3.高压设备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4.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5.雷雨天气禁止从事倒闸工作。
6.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