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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5月14日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司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各管理人员应参加上级安全机构组织的每年一次的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的考试。
    第二条 新招收录用的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公司、部门)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的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工作。新转换岗位的人员上岗前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以上培训、考试由公司负责。
    第三条 按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档案,其中包括入厂前体检 的健康情况、定期体检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历次安全规程考试成绩、安全奖惩记录等。
    第五条 公司应每年召开生产、经营安全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安全工作,布置年度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自查、互查,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 公司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月度例会、事故分析会和安全日活动(三会一活动)要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切不可流于形式。
    第七条 公司每年要制订以“五无”为内容的安全生产目标,做好目标的层层分解,并同每一位员工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针对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生产部门和安监部应分别制订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公布实施。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反措、安措”计划应有定期检查和考评办法。

    第八条 公司应在每年上半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全员安全活动,要通    过学安规、忆事故案例、查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考安规、    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等,强化安全管理。
    第九条 公司要根据行业特点、季节因素,做好每年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章  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条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总体要求
    第十一条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县**电力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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