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6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的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在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实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
9.8.7待工作票上的临时遮拦已拆除,标示牌已取下,已恢复常设遮拦,未拆除的接地线、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装置)等设备运行方式已汇报调度,工作票方告终结。
9.8.8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9.8.9已终结的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应保存1年。
9.8.10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9.8.10.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9.8.10.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票。
9.8.10.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9.8.10.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9.8.11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9.9工作票的考核
9.9.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季度末对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汇总,并统计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每季度对公司所辖风电场的工作票进行统计、汇总、检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张扣除工作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50元。
9.9.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执行”或“已作废”章。
10.操作票的使用与考核:
10.1倒闸操作
10.1.1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双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10.1.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10.2倒闸操作的分类
10.2.1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10.2.1.1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做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10.2.2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0.2.2.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10.2.2.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公司发电运行部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10.2.3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0.2.3.1经公司安全生产部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器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10.3操作票
10.3.1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
10.3.2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手写操作票票面应使用仿宋体填写并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的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票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后签名。
10.3.3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10.3.4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0.3.4.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倒闸)、接地倒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正确无电压等。
10.3.4.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倒闸)、接地倒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10.3.4.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倒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却在分闸位置。
10.3.4.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10.3.4.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倒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10.4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10.4.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10.4.2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10.4.3高压电气设备都应该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风电场场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10.4.4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10.4.5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0.4.5.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倒闸手柄或网门。
10.4.5.2当电器设备处于令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10.4.5.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倒闸机构箱的箱门。
10.5机械锁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10.6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10.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10.6.2 操作开始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10.6.3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10.6.4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10.6.5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10.6.6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时,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
10.6.7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0.6.8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10.6.9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及进入遮拦,以防突然来电。
10.6.10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10.6.11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10.6.12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10.6.13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在此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
10.7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0.7.1事故应急处理。
10.7.2拉和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10.7.3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10.8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应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10.9操作票的考核:
10.9.1发电运行部应在每季度末对已执行的操作票收集汇总,并统计分析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每季度对公司所辖风电场的操作票进行统计、汇总、检查、考核。如有不合格者每张扣除操作票操作人、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50元。(发令人如为本公司负责人,扣除50元。)
10.9.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操作票:
1)操作票无编号。
2)操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 操作任务不具体,或操作地点不明确。
5) 操作项目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操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7)未盖“已执行”或“已作废”章。
11附则
11.1 本制度由新天科创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1.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