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发电设备检修的实施管理
4.5.1 检修设备、大宗材料、工程施工和外委加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管理。
4.5.1.1 物资采购的招标投标
1) 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2) 物资采购主要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4.5.1.2 物资采购的开标评标
1) 开标由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2) 参加开标的人员对所有投标厂家进行技术论证,从通过技术论证、符合技术要求和相对低价的厂家中选取一家为中标者。
4.5.1.3 工作要求
1) 招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2) 在中标厂家确定以前,不得与任何生产厂家进行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订货价格等方面的实质性谈判。
3) 评标中要体现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应综合技术、价格、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考虑。
4) 定货合同的付款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
4.5.2 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签订相关的合同,否则不得开工。
4.5.3 检修工作对外承包的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4 加强检修基础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4.5.4.1 编制并定期修订检修工艺规程;
4.5.4.2 根据有关的规程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设备异动管理和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4.5.4.3 编制检修文件包。内容应包括检修项目工序卡、工艺方法、工艺质量标准、质量验收计划、检修记录表单和特殊项目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组织措施等;
4.5.4.4 加强技术档案管理,建立设备检修台帐并及时记录设备检修情况,要收集和整理好设备、系统原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责任;
4.5.4.5 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器具进行定期检查和检验;
4.5.4.6 做好材料和备品的管理工作,编制设备检修项目的备品和配件的定额,合理安排备品配件的到货日期,既要满足检修的工期要求,又要减少库存资金的占用量,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并做好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4.5.5 A、B级检修修前准备管理
4.5.5.1 计划落实
1) 明确影响机组可靠性的最主要因素;
2) 提出影响机组效率的重点检修项目;
3) 召开运行分析会,汇总、分析机组存在的主要设备缺陷;
4) 设备管理部门提交发电设备修前状态评估报告;
5)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确定的重点检修项目,制定符合机组实际的A、B级检修项目计划,明确检修重点。
6) 与技术监督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和机组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技术监督项目;
7) 根据检修项目施工工艺要求,制定需制造厂配合计划、各专业配合计划;
8) 结合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节能措施、年度科技项目计划,明确需在A、B级检修中实施的项目;
9) 确定机组检修重点项目及主要设备检修控制工期,明确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
10) 在机组检修形象进度计划的基础上,编制机组A、B级检修网络进度图,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检修网络图或重点项目的专项检修网络图。
4.5.6.2 措施落实
1) 对A、B级检修非标准项目和技改项目的施工特点,制定专门的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 针对特种作业要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
3) 绘制检修现场定置管理图;
4) 根据检修项目情况办理有关的设备异动报告申请手续。
4.5.6.3 物资落实
1) 根据确定的检修项目按规定要求提报所需备品、材料等物资需求计划,并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
2) 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平衡会,检查、落实检修物资的到货情况;
3) 物资部门在备品配件到货后,书面通知生产技术部门组织验收。
4) 备品配件的验收应首先查看其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报告、出厂编号、日期;校核其几何尺寸符合图纸要求;特殊材质及有硬度要求的物件,须做金相取样化验硬度,测量是否合格。
5) 备品配件验收合格,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签发验收合格证;合格证随备品配件由物资保管部门入库保管、保养、下发。
6) 内部加工的备品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验收。修复的大型配件,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7)所有备品配件应在设备停运检修前20天全部到货并验收入库。
4.5.6.4 检修工器具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5.6.5 组织与人员落实
1) 提前召开各种专题会检查、落实A、B级检修准备情况。
2) 筹备成立检修管理临时组织机构(如:大、小修指挥部等),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3) 根据检修项目设置和检修工时定额,核算检修用工,进行检修劳动力平衡。
4)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制定检修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
5) 必须组织检修人员进行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工艺规程、检修工序卡或检修作业指导书或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工艺纪律、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考试合格。
6) 必须组织检修人员学习、讨论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及质量要求,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7) 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考试工作。
8) 必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有关检修的专项管理制度。
4.5.6.6 外包工程项目落实按有关规定执行。
4.5.6.7 检修作业文件落实
1)设备检修作业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设备检修所需的图纸、资料;
设备检修过程危险点分析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备品配件及材料清单;
施工所需的工器具;
检修工作任务单;
设备检修隔离措施;
设备检修工序及质检点;
设备检修记录;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
检修质量验收签证记录;
设备不符合项处理单;
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品质再鉴定报告;
设备变更或改进情况、异动报告;
检修遗留问题及采取的对策;
备品配件及材料消耗记录;
实际工时消耗记录;
4.5.6.8 技术资料落实
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
1) 设备检修用的各类现场原始记录表格或卡片;
2) 检修质量缺陷发现及处理报告;
3) 设备系统异动报告;
4) 各类技术监督的检查、试验记录表格;
5) 设备或系统的修前特性试验报告;
6) 电气、仪表及自动保护装置的调校试验报告;
7) 电气设备试验纪录;
8) 重要部件材料和焊接试验、探伤、鉴定报告;
9) 设备启动、调试报告或设备品质再鉴定报告;
10) 检修工时、材料消耗统计记录表格;
4.5.6.9 按上述八个落实的要求提前3个月年编制“A、B级检修准备全过程管理程序”,明确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日期和责任部门。
4.5.6.10 A、B级检修开工前一个月,在检查上述各项工作均已完成的情况下,向生产技术部门提报书面的检修准备工作汇报材料,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准备情况进行复查和确认。
4.5.6.11 机组各级检修开工前应向集团公司按规定填报机组检修开工报告。
4.5.7 A、B级检修的进度管理
4.5.7.1 制定检修进度计划时,采用网络图的方法来统筹、规划和管理检修的进度和检修项目之间的联系。
4.5.7.2 要随时掌握各专业检修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主线工期的工作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修正检修的控制进度,并通知各专业共同掌握。
4.5.7.3 检修期间发现重大设备问题,如果影响到检修的工期时,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和所在调度部门申请延期。
4.5.8 机组进行C级检修时的准备工作管理和进度管理,可参照上述两条规定进行相应的简化。
4.6 检修安全和质量管理
4.6.1 检修安全管理
4.6.1.1 检修全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明确安全责任,健全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4.6.1.2 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发承包安全协议。
4.6.1.3 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
4.6.2 检修质量管理
4.6.2.1 检修工作必须贯彻“质量第一、修必修好”的方针,强化检修全过程质量管理。
4.6.2.2 根据质量手册及检修规程的有关规定,在确定检修项目后要明确检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并制定检修项目质量监督计划;
4.6.3.3 检修质量管理实行质检点(H、W点)验收和三级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4.6.3.4 质检人员应按照质量监督计划的规定,对直接影响检修质量的H点、W点进行检查和签证。质监点设置原则:每道工序中关键质量因素必须控制的点,如一些重要的测量数据、试验数据;频发故障点或重大缺陷;重点反措项目;重要科技项目和特殊项目;确保设备安全的主要部件、部位;主要设备扣盖、扣缸之前;隐蔽工程回填之前;容器封门之前;设备基础灌浆之前;技术监督在工序管理中明确的受控点;为确保检修质量特别规定的点;根据设备检修实际情况,指定增加的点。
4.6.3.5 验收程序
1) H1点验收:规定由大修指挥部组织,检修副总主持。参加人员、要求、程序参照“冷态验收”进行。
2) H2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和检修队“专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3) W点验收:由工作人员“自检”合格后,通知生产技术部门验收。
4) 外包项目质监点验收规定由发包单位工作人员负责。
5) 规定由生产技术部门专业组长和检修队专工必须对W点进行抽查,抽查数不能小于该专业W点总数的10%,抽查不合格,将W点升为H2
点。
6) 规定由检修副总和生产主任必须对H2点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考核。
7) 不符合项按标准限期处理。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立即纠正的不符合项,必须由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其总数不能超过该专业H点的5%。
4.6.3.6 验收合格。
4.6.3.7 所有项目的检修施工和质量验收应实行签字责任制和质量追溯制。
4.7 检修总结与设备评估
4.7.1 各级检修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各部门应向生产技术部门填报“机组检修竣工报告单”。
4.7.2 检修机组复役后,应及时对检修中的安全、质量、项目、工时、材料和备品配件、技术监督、费用以及机组试运行情况等进行总结并作出技术经济评价。所有检修设备的状态应进行跟踪,并对设备发生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
4.7.3 机组A、B级检修复役后30天内提交检修试验报告。
4.7.4 按规定完成检修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修编检修文件包,完善计算机管理数据库。
4.7.5 机组A、B级检修后应及时做好决算,按规定时间内向厂部提交检修总结报告。
4.7.6 A、B级检修除进行总结外,还应对下列问题做出进一步跟踪分析:
4.7.6.1 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对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对A、B级检修标准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对非标、技改项目进行论证,判断是否达到预期的安全经济、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等目标;
4.7.6.2 对检修中消耗的备品配件及材料进行分析,并对备品配件、材料定额进行修订;
4.7.6.3 对检修项目的工时费用进行分析总结。有关标准项目的定额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核准;
4.7.6.4 对检修外委项目的招标进行说明,对参加检修的队伍资质重新进行评价;
4.7.6.5 对检修资金进行能效监察,核查是否超计划、是否超定额及是否挪用资金等;
4.7.6.6 对设备日常维护和运行工作提出建议;
4.7.6.7 A、B级检修之后,对设备遗留问题应进行重点分析并报生产技术部门。
4.7.7 每年年底年度财务决算时,生产技术部门会同财务、监审等部门对各厂检修费、材料费以及技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会审,没有经过生产技术部门批准的项目及超过批准额度的部分按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生产部门负责检查与考核。
5.2 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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