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维护性定期均充充电程序
正常运行浮充状态下每隔1-3个月,微机控制整流模块自动转入恒流充电(主充)状态运行,按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正常充电程序进行充电。
2.2交流电中断程序
正常浮充电运行状态时,电网事故停电,这时整流模块停止工作,蓄电池通过降压装置,无间断地向二次控制母线送电。当电池电压低于设置的告警限时系统监控模块发出声光告警。
2.3交流电源恢复程序
交流电源恢复送电运行时,微机控制整流模块自动进入恒流充电(主充)状态运行,按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正常充电程序进行充电。
a. 采用恒压浮充,常温下单体电压2.23V。
b. 浮充电流不得大于0.8A。
2.5 均衡充电或补充充电:
a.当单体浮充电压小于2.18V,必须进行均衡充电。
b.安装结束,投入使用前和事故放电后应尽快补充充电。
c.补充充电或均衡充电方法如下:
f.蓄电池充电过程中要每小时巡视一次充电整流模块、蓄电池、直流系统的其它设备,注意其温升。
2.6 蓄电池核对性放电应每年一次,要通过蓄电池在线监测系统的专门放电回路进行。
2.7 蓄电池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a.蓄电池本体应保持清洁无损,有无电解液泄漏,温度是否正常,外壳是否有裂纹。
b.每班接班时、班中、交班时必须巡视蓄电池及直流屏,并比较蓄电池在线显示的电压值。
c.每周记录充电运行中蓄电池单体电压、组电压、环境温度,测量日期及分析蓄电池充电、放电情况。
d.每年检查一次电池连接端子的紧固情况。
e.蓄电池屏及附近要避免热源、火花和水汽源。
f.蓄电池应避免阳光照射,并通风良好,屏内温度超过30℃时要开启屏上部风机。
2.8 直流系统的操作:
a.检查各联接部位是否牢固,有无掉头、脱焊等现象;
b.检查各旋钮、开关灵活,交流回路绝缘应良好;
2.9 蓄电池核对性放电:
a.核对放电前,接足够大容量的放电负载;
b.电池放电时,要切断充电回路;
c.合上放电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