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力线路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9日

  为了保证矿基本建设正常进行和供电、输电线路有较高的可靠性和不间断性,特制订本规定。
  1.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同意严禁在线路上私自接火用电。
  2.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不准种植高种树木,凡属危及供电安全的树木必须移除,一般树木与线路边线距离应持5米以外,如树木的自然生长高度不超过2米时除外。
  3.严禁各种车辆碰撞杆塔、拉线、导线和其它供电设备。
  4.禁止利用高压线路杆塔、拉线栓牲畜及绑挂各种物件(如起重吊链等)。
  5.吊车一类机械在架空线路下方围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抬杆、转车时必须有人监护。
  6.不准攀登杆塔,不准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风筝,不准往高压电力线路上投任何物品。
  7.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防护区内修建房屋和堆积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
  8. 严禁在高压电力线路附近放炮、挖沟和取土等作业,如确实需要在高压线附近进行以上作业,必须事先取得供电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以任何借口拆卸、动用高压电力线路的螺丝、塔材和拉线等器材。
  10.未经线路运行单位允许,禁止在杆塔上架各种线路,否则运行单位检查发现时,可以随时断线拆除,并追查责任。
  11.电缆上禁止堆放各种笨重物件。
  12.禁止电缆沟当排水沟使用,特别是工业废水带有酸性液体严禁排入,电缆沟最低处应设有泄水井。
  13.严禁笨重机械如载重车、推土机、大吊车、电铲等从电缆沟或电缆上通过,如确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事先通知供电运行单位,如压坏沟盖、沟帮、电缆,应立即负责修理和赔偿。
  14.新敷设电缆若需利用现电缆沟时,必须经电缆沟运行单位同意后方准敷设。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沟内杂物,盖好沟盖,抹好沟缝。
  15.施工单位遇有线路及电缆沟影响施工时,应与线路运行单位联系协商解决,如发生主要线路、电缆拆迁,应将方案报机电办审批后执行。
  16.新架线路时,高一级电压不允许走低一级电压的电杆,必要时应提出方案报机电办审批。
  17.以上规定矿属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及造成损失的大小,按章赔偿全部修理费用及罚款,罚款由线路运行单位开出清单向违章单位转帐或现金支付,不准拒付。
18.外单位在本矿作业时,发生损坏情况,线路运行单位向委托作业单位转帐或现金索赔或罚款,并由委托单位负责结算。
备注:
1.适用范围:本规定对高压电力线路和高压电缆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全矿及矿属施工单位。
2.管辖范围:所有来自供电局变电所的35KV和10kV高压线路及电缆由机电设备办负责管理与维护,并负责矿与电业局的电费结算工作。其他电力线路由各所属单位负责管理与维护。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