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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9日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做到现场施工用电的“三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范了施工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规定、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的有关规定。
           2.本办法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深圳市安监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制定。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
           二、施工项目临时用电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与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
        3.施工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两级保护(总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配置漏电保护器),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
        4.配电箱-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统称为配电箱。配电箱内电器装置的选择,必须是建设部推荐的合格、可靠、完好的产品。
        5.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载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饿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应,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6.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项目安全用电
         1.施工现场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设备,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内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2.在正常情况下,用电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其截面应不小于2.5㎜2的绝缘多股铜线。
         3.专用保护零线的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直接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不得用铝导线做重复接地线。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与潜水泵电机的负荷线长不得小于1.5m.,与电焊机的一次电源线长不大于5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应保持整洁,所有配电箱应有门、锁。
         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8.施工现场需要设置避雷装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井字架等,除应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由箱内引出PE线与重复接地线相连,即相当于PE线与用电设备外壳连接,从而解决了接零保护问题)。同一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与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体(利用自然接地体),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
         9.电焊机二次引出线宜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不宜大于30m,使开关箱和电焊机处于操作人员可监护视野范围之内,当电焊机发生非正常现象或故障时,便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酿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机的负荷线采用橡皮绝缘铜芯软电缆,其长度应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11.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选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绝缘软电缆,采用配套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手持电动工具使用1类手持电动机工具应戴绝缘手套,需要移动时,必须先切掉电源。
        12.手持电动工具的保护零线,应在绝缘良好的橡皮软电缆内,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线颜色为绿/黄双色。
        13.现场照明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易触及的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
        15.现场供电照明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绞织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楼梯口及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
        四、开关箱
         1.开关箱应装设隔离开关、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功能,则可不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开关箱中必须设漏电保护器,并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处。在任何情况下,漏电保护器只能通过工作零线,而不能通过保护零线。
         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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