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结合上级发布的停电检修工作计划,组织本站人员对相关设备缺陷以及安全性评价、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等进行输理,确保隐患、缺陷、问题等得到全面、彻底消除,确保设备健康运行,对停、送电组织和操作、工作现场危险点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
7、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各项要求,落实倒闸操作、工作和作业现场各项安全措施。
8、经理每月应根据本站设备运行、工作情况,分析总结当月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和教育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对各项工作和安全、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对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和要求。
9、经理每年1、7月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本站年中和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阶段小结和全面总结,分析安全管理目标控制完成情况,指出安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对加强运行部各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安全生产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雷波电力托管运行部电站电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力度,坚持贯彻电力工业“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管理电站输供电安全,做到随时了解和掌握机组设备及网络运行异常状态,结合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雷波电力托管运行部电站管理的各个电站的各安全生产部门。
一、生产异常情况分类
(一)一类状态(危机情况)
1、人身伤亡事故:重伤或一次死亡1~2人的重大伤亡事故。
2、电站以及各托管点引水枢纽的大坝、水库、渠道、隧洞、前池严重变形,推动位移,威胁安全生产运行的;
3、输电线路的倒杆断线引起停电;或因树木障碍引起短路,开关跳闸引起网络瓦解;
4、电力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发生爆炸、火灾引起停电(机)的;
5、恶劣天气突变,大风、暴雨、强雷、洪水自然灾害造成停机、引起网络瓦解的;
6、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
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7、调度通讯中断,且超过1小时。
8、食物中毒,造成员工出现群体异常反应。
9、其它突发性影响正常生产的群体性事件或需要紧急报告的各类重要事件。
(二)二类状态(重大情况)
1、人身伤亡事故:未造成死亡,但有多人受到伤害;
2、电气设备故障影响发电出力;
3、电网非正常解列包括自动解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解列;
4、变电站母线异常运行或被迫停止运行引,对用户少送电;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以及其它电容性设备爆炸;
5、机组事故跳闸或正常解列停机,同时停机台数达到2台及以上;
6、交通车辆出现事故、故障,短时不能恢复正常。
二、上报分类
(一)出现一类事故的上报
1、事故点第一知情员工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严重情况,人员伤亡情况;
2、事故点第一知情人:立即向运行部及电站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
3、立即向西昌电网公司调度室及九河公司24小时值班点(调度室)报告;
4、向公司分管安全部门报告:即公司技术安监部;
5、立即报告电站所在地政府(如果需要)
(二)出现二类事故的上报
1、事故第一知情员工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向本部门、车间分管领导报告,或向24小时值班点报告
2、由值班领导、本部门、车间分管领导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三、报告时间
1、对一类事故发生或在知情后的10分钟之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2、对二类事故发生或在知情后的30分钟之内向以上部门报告;
3、出现不属二类以上事故时,只向运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报告,但必须在部门内互通报告。
四、异常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
2、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
3、本部门采取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要注明或说明报告部门、报告时间和报告人。首次汇报完后,在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向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口头续报事态进展、措施、原因、后果等情况。在整个情况查清后,主办部门要于当天写出书面报告。
五、报告原则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异常情况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异常情况发生后,要及时组织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按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给予处罚。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
临时用电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气设施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电钳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电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运队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电气焊维修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用电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用电规定
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电线电缆安装标准规范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