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3.2.1 在现场进行检验工作前,应认真了解被检验装置的一次设备情况及其相邻的一、二次设备情况,与本站稳控装置相连的远方厂站稳控装置的详细情况,据此制定在检验工作进行的全过程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
3.2.2 应具备与实际状况一致的图纸、上次检验的记录、最新整定通知单、检验规程(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合格的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和连接导线等。
3.2.3 对新安装验收检验,应先进行如下准备工作
3.2.3.1了解设备的一次接线及投入运行后可能出现的运行方式和设备投入运行的方案。
3.2.3.2检查装置的原理接线图(设计图)及与之相符合的二次回路安装图,电缆敷设图,电缆编号图,断路器操作机构图,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箱图及二次回路分线箱图等全部图纸,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说明及断路器操作机构说明书,电流、电压互感器的出厂试验书等。以上技术资料应齐全、正确。
若新装置由基建部门负责调试,生产部门的验收人员验收全套技术资料之后,再验收技术报告。
3.2.3.3根据设计图纸到现场核对所有装置的安装位置及接线是否正确,各装置所使用的电流互感器的安装位置是否合适等。
3.2.4 检验工作人员在运行设备上进行检验工作时,必须事先取得发电厂或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同意,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在运行人员利用专用的连片将装置的所有出口回路断开之后,才能进行检验工作。
3.2.5 检验现场应提供安全可靠的检修试验电源,禁止从运行设备上接取试验电源。现场应具备能提供电压为80%额定值的直流试验电源。
3.2.6 检查装设保护和通信设备的室内所有金属结构及设备外壳均应连接于等电位地网。
3.2.7 检查装设安全自动装置屏柜间敷设的接地铜排的首末端已可靠连接于等电位地网。
3.2.8 检查室内等电位地网已与主接地网可靠连接。
4.1 新安装验收检验
4.1.1 现场开箱检验
4.1.1.1 检验设备完好性;
4.1.1.2 核查技术资料及备品备件;
4.1.1.3 检查产品的合格证。
4.1.2 外部检查
4.1.3 绝缘及耐压试验
4.1.4 检验逆变电源
4.1.5 装置本体功能调试检验
4.1.5.1记录并核对程序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日期;
4.1.5.2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4.1.5.3 核对定值及有关参数;
4.1.5.4数据采集的精确度和线性度范围;
4.1.5.4.1 检验零点漂移;
4.1.5.4.2 检验各电流、电压幅值和相位的精度。
4.1.5.5 开入和开出回路检验;
4.1.5.6 系统运行方式识别的检验;
4.1.5.7 控制策略表功能逐项检查;
4.1.5.8 装置异常报警功能检验;
4.1.5.9 中央信号、后台通信信息输出功能检查;
4.1.5.10 定值准确性校验及掉电重启后定值检查;
4.1.5.11 检验定值区切换功能;
4.1.5.12 报告完整性检验;
4.1.5.13 其它功能检验。
4.1.6 与其他装置或系统的联合调试检验(稳控系统)
4.1.6.1 通道连接检验;
4.1.6.2 系统(装置)的通信通道交换信息试验;
4.1.6.3 系统运行方式识别的检验;
4.1.6.4 通信报文正确性校验检验;
4.1.6.5 远方控制命令确认帧数检查试验;
4.1.6.6 策略表功能系统联合调试。
4.1.7 载波通道及光纤通道的检验
4.1.8 整组试验
4.1.8.1厂站主辅运装置的配合及切换检验;
4.1.8.2 出口传动试验;
4.1.8.3 整组动作时间测试。
4.1.9 装置投运检查
4.2 全部检验项目
4.2.1 外部检查
4.2.2 绝缘及耐压试验(不拔插件)
4.2.3 检验逆变电源
4.2.4 装置本体功能调试检验
4.2.4.1记录并核对程序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日期;
4.2.4.2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4.2.4.3 核对定值及有关参数;
4.2.4.4数据采集的精确度和线性度范围;
4.2.4.4.1 检验零点漂移;
4.2.4.4.2 检验各电流、电压幅值和相位的精度。
4.2.4.5 开入和开出回路检验;
4.2.4.6系统运行方式识别的检验;
4.2.4.7控制策略表功能逐项检查;
4.2.4.8装置异常报警功能检验;
4.2.4.9 中央信号、后台通信信息输出功能检查;
4.2.4.10 定值准确性校验及掉电重启后定值检查;
4.2.4.11 检验定值区切换功能;
4.2.4.12 报告完整性检验;
4.2.4.13 其它功能检验。
4.2.5 与其他装置或系统的联合调试检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4.2.5.1 通道连接检验;
4.2.5.2 系统(装置)的通信通道交换信息试验;
4.2.5.3 系统运行方式识别的检验;
4.2.5.4 通信报文正确性校验检验;
4.2.5.5 远方控制命令确认帧数检查试验;
4.2.5.6 策略表功能系统联合调试。
4.2.6 载波通道及光纤通道的检验
4.2.7 整组试验
4.2.7.1厂站主辅运装置的配合及切换试验;
4.2.7.2 出口传动试验;
4.2.7.3整组动作时间测试。
4.2.8 装置投运检查
4.3 部分检验项目
4.3.1 外部检查
4.3.2 检验逆变电源
4.3.3 装置本体功能调试检验
4.3.3.1记录并核对程序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日期;
4.3.3.2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4.3.3.3 核对定值及有关参数;
4.3.3.4数据采集的精确度和线性度范围;
4.3.3.4.1 检验零点漂移;
4.3.3.4.2 检验各电流、电压幅值和相位的精度。
4.3.3.5 开入和开出回路检验;
4.3.3.6 系统运行方式识别的检验;
4.3.3.7 控制策略表功能逐项检查;
4.3.3.8 装置异常报警功能检验;
4.3.3.9 中央信号、后台通信信息输出功能检查;
4.3.3.10 定值准确性校验及掉电重启后定值检查;
4.3.3.11 检验定值区切换功能。
4.3.3.12 报告完整性检验
4.3.3.13 其它功能检验
4.3.4 载波通道及光纤通道的检验
4.3.5 整组试验
4.3.5.1厂站主辅运装置的配合及切换试验
4.3.5.2 出口传动试验
4.3.6 装置投运检查
4.4 补充检验项目
4.4.1 运行装置软件更改(含软件升级)后,其检验范围可由运行维护单位根据厂家提供的具体更改情况及试验方案确定,宜包含新安装验收检验项目中装置本体功能调试检验、与其他厂站稳控装置(系统)的联合调试、整组检验等检验项目。其检验范围应事先征得相应调度机构的同意。
4.4.2 其它类型的补充检验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依据工作性质确定检验项目。
5.1 检验设备的完好性:设备在现场开箱后应立即检验设备装箱是否符合运输的有关规定;检验设备的型号、数量及各技术参数是否与订货合同一致;检验设备外壳、面板、铭牌、开关及背后端子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则应立即与制造厂联系,由制造厂家负责更换或修理,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5.2 核查技术资料及备品备件:核对图纸资料、出厂试验记录及备品备件是否与装箱清单一致。如不齐全则应向制造厂家索取。
5.3 检查产品的合格证。如无合格证,则应立即与制造厂家联系,要求制造厂家给予确切解释。
6.1 装置外部检查的范围包括:
6.1.1 装置屏上的主、辅切换设备及其光电指示信号灯(牌)、连接片、交直流及其它设备连接回路中的内外配线、电缆、端子、接地线的安装连接及外观、标识情况。
6.1.2 涉及装置用交直流回路中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开关、刀闸端子箱中相应设备和电缆端子安装连接及外观、标识情况。
6.1.3 规定管辖范围内通信连接回路中有关设备及其连接线、接地线的安装工艺质量及外观、标识情况。
6.2 装置外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6.2.1 装置的实际构成情况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
6.2.2 装置中设备安装的工艺质量以及导线、端子的材质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要求。
6.2.3 是否与现行规程或反事故措施、网(省)事先提出的要求等相符。
6.2.4 装置外部检查范围内的设备标志应正确、完整、清晰,表计、信号灯及信号继电器、光字牌的计量正确。
6.2.5 涂去装置上闲置压板的原有标志或加标“备用”字样,该闲置压板的连线应与图纸相符合,图上没有的应拆掉。
6.2.6 压板、把手、按钮的安装应端正、牢固,接触良好。定值整定小开关、拨轮开关、微动开关操作灵活可靠,通、断位置明确,接触良好。
6.2.7 装置外部检查范围内各设备及端子排的螺丝应紧固可靠,无严重灰尘、无放电痕迹,端子箱内应无严重潮湿、进水现象。
6.2.8 装置屏附近应无强热源、强电磁干扰源。有空调设备的,其所在的环境温度、湿度应满足相关规定。
6.2.9 装置外部检查范围内端子排上内部、外部连接线,以及沿电缆敷设路线上的电缆标号是否正确完整,是否与图纸资料吻合。装置外部检查范围内设备及回路的接地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程和反事故措施要求。
7.1 在装置屏的端子排处将外部引入的回路及电缆全部断开,分别将电流、电压、直流控制信号回路的所有端子各自连接在一起,用1000V摇表测量下列绝缘电阻,其阻值均应大于10MΩ。检验项目包括:
7.1.1 各回路对地;
7.1.2 各回路相互间。
7.2 在装置屏的端子排处将所有电流、电压、直流回路的端子连接在一起,并将电流回路的接地点拆开,用1000V摇表测量回路对地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大于1MΩ。
此项检验只有在被保护设备的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全部停电及电压回路已在电压切换把手或分线箱处与其他单元设备的回路断开后方可进行。相应电流、电压回路的检验可选择在相关间隔保护设备定检时同时检验。
如果不允许所有回路同时停电,其绝缘电阻的检验只能分段进行,即哪一个单元停电,就测定这个单元所属回路的绝缘电阻。
7.3 对信号回路用1000V摇表测量电缆每芯对地及对其他各芯间的绝缘电阻,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定期检验只测量芯线对地的绝缘电阻。
7.4 新安装验收检验时,除按7.1条的绝缘检验合格后,还应对全部连接回路用交流1000V进行1min的耐压试验。
7.5运行的设备及其回路全检时应进行一次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大于1MΩ时,允许用2500V摇表测试绝缘电阻的方法代替。
逆变电源在厂家承诺的使用年限到期后必须及时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5~8年。
8.1 部分检验中的逆变电源检验项目:
8.1.1 逆变电源的自启动性能。直流电源调至直流额定电压,断开、闭合逆变电源开关,逆变电源应能正常启动。
8.1.2 正常工作状态下检验。装置所有插件均插入,加直流额定电压,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各级电压输出应在允许范围内(电压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
8.2 全部检验中的逆变电源检验项目:
8.2.1 逆变电源的自启动性能。
8.2.1.1 直流电源缓慢上升时的自启动性能检验。闭合装置逆变电源插件上的电源开关,试验直流电源由零缓慢上升至80%额定电压值,此时逆变电源插件面板上的电源指示灯应亮。
8.2.1.2 拉合直流电源时的自启动性能。直流电源调至80%额定电压,断开、闭合逆变电源开关,逆变电源应能正常启动。
8.2.2 进行8.1.2项试验。
8.3 新安装装置的逆变电源检验项目:
8.3.1 进行8.2.1项全部试验。
8.3.2 空载状态下检验。装置仅插入逆变电源插件,分别在直流电压为80%、100%、115%的额定电压值时检验逆变电源的空载输出电压。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各级电压输出应在允许范围内。
8.3.3 进行8.1.2项试验。
9.1 记录并核对程序版本号(校验码)及生成日期。
9.2 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9.2.1在有GPS对时信号条件下,先设定装置时钟,过24小时后,确认装置时钟误差在10毫秒以内;
9.2.2在无GPS对时信号条件下,先设定装置时钟,过24小时后,确认装置时钟误差在10秒以内。
检查装置输入定值是否与调度下发的定值单相符;核对各线路、主变、机组的额定线电压、额定相电压和额定相电流等参数以及元件位置与定值是否对应;核对压板投退方式、通道投退与定值是否对应。
9.4 数据采集的精确度和线性度范围
9.4.1 零点漂移检验
进行本项目检验时,要求装置不输入交流电流、电压量。
观察装置在一段时间内(10s)的零漂值应小于额定值的5‰。
9.4.2 各电流、电压输入的幅值和相位精度检验
a)出厂验收及新安装验收检验时,按照装置技术说明书规定的试验方法,分别输入不同幅值和相位的电流、电压量,观察装置的电流、电压、功率的采样值满足保护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b)全部检验时,可仅输入不同幅值的电流、电压量;
c)部分检验时,可仅输入额定电流、电压量。
9.5 开入和开出回路检验
各开入量定义由各站根据本站实际自行填写,如线路跳闸信号、HWJ信号,各种功能压板如策略功能投退压板、通道压板、方式压板、旁代压板等。实际的检验方法是投退压板、切换开关或用短接线将输入公共端与开关量输入端子短接,通过查询装置来检验变位的开关量是否与短接端子的开关量相同。参考记录表格如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