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离岗、窜岗、脱岗。
二、工作期间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头发应梳理整齐。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链等手或腕部首饰。
四、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行为;
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喝酒、吃零食;
六、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厂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牌
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制度
食品索证票制度
肯定列表制度
食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