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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氧焊安全管理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01日

5.3.5当作业过程中发生火险时,安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就地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抢险。直到险情排除至安全为止。当险情事故较大时,应一边自救,一边上报直接领导和厂部领导到现场处理。
5.4动火作业结束
5.4.1作业结束后操作员、协助作业员与安全员应认真仔细检查签字后方可结束本次作业。
5.4.2作业结束后,专职安全检查员应至少监视作业区域2小时以上,关键或特殊区域的安全监视时间不得低于5小时。
5.4.3专职检查人员的配置为:一般区域,1人;关键或特殊区域2人或2 人以上。
5.4.4当安全员监视检查时发现有火险时,应在第一时间就地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抢险。直到险情排除至安全为止。当险情较大时,应一边自救,一边上报直接领导和厂部领导到现场处理。
5.5发生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法
5.5.1当险情事故重大时,应一边自救,一边报警119并上报直接领导和厂部领导到现场处理。
5.5.2报警时,要说清发生事故的原因及具体位置,必要时,要在路口迎接消防人员。
5.5.3当发现较大火警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厂部或公司高层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自救。
5.5.4作业完毕,作业主操、协助作业员就 现场移交给安全检查员。
5.6责任的划分
5.6.1按损失金额通过折旧后的30%进行处罚。执行标准:最高罚额不超过当月总工资的50%。
5.6.1.1作业主操:负主要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20%。
5.6.1.2协助作业员:负次要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15%。
5.6.1.3安全防护员:负次要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25%。
5.6.1.4安全检查员:负次要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25%。
5.6.1.5直接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10%。
5.6.1.6间接领导:负间接领导责任,占处罚总金额的5%。
6.0流程图:无
7.0相关文件
7.1《安全管理制度》
7.2《员工守则》
7.3《公司规章制度》
8.0制定/修订/发行/作废
本制度由厂部负责制订修改发行与作废。
9.0附件
9.1《处罚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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