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入渣场的有用料装运车辆必须是未经报废的、安全状况良好的车辆,发现车况不符合要求的,管理工作组或渣场维护人员有权不准进入渣场。
四、渣场质量控制
渣场使用和维护施工时,为保证施工质量,除建立了专门的质量体系外,还制定了如下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指示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防护和维护施工;
(2)在渣场范围内立明确标识牌(包括土方、石方弃渣区域、弃渣边界线、弃渣平台高程等),以便正确引导弃渣;
(3)汽车弃渣时须有专人指挥,并根据渣料情况指定弃放位置,坚决杜绝乱弃乱倒现象;利用反铲扒渣、装载机装运时均有专人指挥;
(4)严格遵守弃、存渣料区界线,弃渣时不得超出相应高程和边界,有用料一次堆渣高度不应大于10m;实行现场值班制,随时监控弃渣情况;
(5)在开挖作业面和各个存弃渣场分别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和装载机,以及专门的料物装运和卸车指挥人员;
(6)在各个存弃渣场弃渣区、填筑料存料场和砼骨料存料场分别设置醒目的标识牌、车辆路线指示牌以及进出口岗亭,对来料进行严格的检查区分和管理指挥;
(7)成立专门的开挖有用料领导管理小组,抽调不怕吃苦、具有很强责任心和敬业精神的职工及管理人员组成开挖有用料现场管理指挥班组,分两班全天24小时现场组织指挥,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和当班施工运渣记录签字制度;
(8)对每个运渣车辆要求进行统一编号和标识,在汽车挡风玻璃上分别张贴标牌进行醒目的区分;
(9)组派专人进行有用料的定期检查,确保料物不要二次污染;
(10)对堆存在料场的有用料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避免料物的风化。
五、职业健康安全保证措施
(1)不断加大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做好岗前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了该项目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
(2)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按国家劳动保护法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具(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劳动安全教育,减少职业危害,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条款;
(3)在渣场维护工程施工范围内设醒目标志牌及安全指挥人员,保证车辆行使安全,确保了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4)弃渣坡体上、下方安排专职安全警戒人员进行安全警戒巡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施工安全;
(5)在渣场周边设置安全彩旗绳,同时在渣场各层弃渣平台边坡段、道路侧渣体坡段设置安全防护花杆。
六、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1)为做好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2)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3)指派专门人员不定时对渣场道路进行维护清理;
(4)现场值班房、各种标识牌等建设设施做到布局整齐、整洁、合理,采用建筑材料统一;
(5)各单位运渣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进入渣场车辆行驶速度不大于25km/h,以减少施工扬尘;同时定期保养施工设备,减少噪音,检查汽车、装载机等用油设备的废汽排放量,不合格者予以及时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燃烧树木及废物,以免污染空气;
(6)弃渣场及时进行洒水,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污染;
(7)防止开挖弃料侵占到渣场范围外或下塌流入河道引起环境污染;禁止施工人员在渣场周围地区超越征地范围毁坏植被与林木花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