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厂(矿)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章、信号不清引发的事故负责。
二、严禁酒后上岗,上岗后做到不串岗、不换岗、不脱岗、不睡觉、不说笑打闹。
三、按规定发出信号,信号要清晰、明确。
四、罐笼停稳后准许人员、物料上下,做到罐笼防护帘不放下不发行罐信号。
五、不准无关人员在信号室休息,乱动信号装置。
六、与卷扬工未联系的,不准进行井口作业。
七、运送笨重、长大物料、炸药和起爆材料时,亲自检查是否捆好、放好,并通知卷扬工控制速度。
八、时刻保持工作场所和井口安全卫生。
九、完成矿部或班组(井)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