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个采掘工作面当班只能有一台放炮器放炮。严禁在同一工作面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放炮。
2 放炮母线及站岗距离规定:直线巷道不少于100m;拐弯45度及以上巷道不少于75m;回采工作面不少于45m;采面印子放炮,在机道、风巷不少于75m,在工作面不少于45m。
3 放炮器的把手(钥匙)由瓦斯检查员负责保管,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4 放炮过程中出现瞎炮或残炮,必须由当班放炮员处理,未处理好以前不得交班。
5 贯通巷道在贯穿前30m,必须制订贯通措施,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施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