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
2、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3、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4、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