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矿井进行合理的开采布局,保证“三量”合理(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因布局不合理而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处技术矿长罚款500元至1000元。
二、负责开采范围内的地质、水文、老窑等情况的调查和矿山测量工作;未达到本条要求,缺少一条,处罚款200元,。
三、负责矿山职工的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讲课及材料组织,并达到安监部门的合格要求,按矿里规定,未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次处罚款100元。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山维简计划。未编制的,缺少一种处罚款100元。
五、参加矿山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施行,未履行本条职责,检查发现一次,处罚款200元。
六、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抢救工作。无故不参加的,处罚款100元。
七、组织管理矿山技术档案及绘制各种图纸,收集各种技术资料。因档案管理混乱,各种必要的图纸缺乏,检查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八、完成矿长布置的其它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