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井上、下信号传递和出入井人员对罐工作。
2、必须执行“三准、四不发”制度,即:看准、听准、发准,人员坐不稳不发车、工具设备不放好不发车、安全链没有挂好不发车、超员时不发车。
3、经常检查本岗位各种信号、通讯、阻车器等安全设施及“四保险”的使用情况。
4、在对罐时发现超员、拥挤或乘车人员有违规现象,有权停止对罐,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5、熟练掌握各种信号的正确使用,经常检查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到规定后方可使用。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