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在水泵房交接班。
2、交班人必须将当班的运转情况,巡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下一班的注意事项等,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
3、在规定的接班人缺勤时,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得到有关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4、工具、备品、配件等必须交点清楚。
5、交接双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交接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部件是否正常。各个闸阀的位置情况。
(2)运转有无异状、异响。
(3)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吸水井、水仓的水位情况。
6、接班人认为交班人不按规定交待清楚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7、双方同意后在交接薄上签字。未经签字,交接双方不准离岗或上岗。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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