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矿长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等,具体负责全矿生产建设的安全工作;
2、检查分管范围内“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抓好生产建设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机电运输等工作。不断改善生产劳动条件,对不合格工程,必须限期整改;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组织、指挥生产建设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的五大灾害和机电运输及其他重大事故隐患,应亲自组织研究处理,布置防范措施,并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参加安全、机电、运输、质量等大检查;
5、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工作;
6、发生伤亡和重大非伤亡事故,必须亲临现场,协助矿长组织抢救。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