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技术规定、管理办法的传达、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
第二条 参与公司矿井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第三条 参与新建及改扩建矿井的设计审查、设计变更以及矿井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 负责组织采区设计方案的审查,办理审批手续,并负责采区生产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工作。
第五条 了解“三量”关系,掌握采区生产衔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意见。
第六条 参与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审查工作;参与安措审查工作。
第七条 参与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加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公司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审查、上报工作。
第九条 负责公司矿井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变更以及年检工作。
第十条 负责科技攻关及技术项目的申报、检查、验收和评定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公司矿井环节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生产技术部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协助搞好档案管理以及技术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井下调研,总结先进经验,做好采掘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验、推广应用和总结工作。
第十四条 参加上级和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搞好业务保安工作,模范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反映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重大技术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 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