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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井口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21日

        一、上岗前不准喝酒,要睡眠充足,保持充沛精力。
        二、劳保用品穿戴不全,严禁上岗作业(安全帽、工作服、水鞋、照明灯具等)。
        三、上岗后非机电人员,不准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四、禁止在电线上挂任何东西。
        五、禁止进入已封闭的地方和不熟悉的没有指派的工作地点。
        六、不准损坏安全设施。
        七、不准从高处往下投掷东西。
        八、不准在硐内取暖睡觉,休息时不准坐安全帽。
        九、不准随地大便,保持硐内卫生。
        十、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拥挤和打闹。
        十一、斜井提升时,不准与矿车同行,禁止手扶矿车。
        十二、下列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内:耳聋;精神病;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四肢有残疾;高度近视;孕妇;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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