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对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负责,执行操作规程,严格巡回检查,配合司机有计划地更换零件。保证设备完好达到正常运转。
第2条 检修任何电气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搬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按规程操作。
第3条 负责对电气设备的日常维修和故障处理。
第4条 对防爆型电气设备,负责检修、维护、保管、使其保持可靠的防爆性能,对防爆面不得碰砸,以防锈蚀,保持完好。
第5条 实行设备挂牌,落实包机制。
第6条 设备安装后,负责接通电源后先试车,保证运转正常。
第7条 一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不准甩掉。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