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拟定煤业公司、煤矿定员定编定资、劳动工资、劳动定额实施意见。
第三条 负责编制各煤矿工资总额控制计划及煤矿工资总额的结算。
第四条 负责各煤矿执行工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负责公司机关人员易岗易薪及工资的汇总、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六条 负责协调本科各项业务工作。
第七条 认真落实上级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自身经管业务的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公物、资科的安全。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