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悉避灾线路。信号工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 在工作时空内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和矿井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安全技术知识 培训。作业过程中做到“四保”(即:自主保安、相互保安、业务保安和基础保安),“三元”(即: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犯劳动纪律)。
第3条 接班后,首先要全面检查本岗位信号设施是否完好、斜坡托绳地辊是否齐全灵活、连接装置、闭索装置、保险绳、钢丝绳及钩头是否完好,运行线路轨道道岔,巷道顶底 板状况,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按“信号工操作规程”要求提升。
第4条 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精力集中,听请信号,掌握不准的信号,必须重新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向绞车司机发送信号,杜绝误发信号。
第5条 必须熟悉巷道坡度、轨道情况、安全设施布置情况,熟悉绞车、信号报警、通讯系统的基本原理,掌握斜巷提升各类技术参数,掌握车辆的供求状况,并达到“三懂四会”的要求。
第6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安全设施、车辆供求及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交接清楚。
第7条 信号工与绞车司机要密切协作,避免失误发生事故。
第8条 负责本岗位内的卫生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第9条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信号工警告处分;造成严
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1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信号
工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 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 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12条 信号工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信号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信号设施的检查不认真,
信号工应负直接责任。
第14条 信号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第15条 信号工对提升现场隐患的发现和处理负有直接责任。
第16条 信号工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有安全互保连带
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17条 对不按规定着装,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负有直
接责任。
第18条 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与损失,负直接责任。
第19条 熟悉提升运输的工作环境,按照《信号工操作规程》
的要求熟练、正确地操作。因操作失误导致机电事故和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副井提升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控维护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液压锚杆钻车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爆破器材的导通编号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
单体支护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移刮板输送机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回柱放顶工标准化操作规范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