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察工作,协助安全矿长组织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2、参与制定矿井“一通三防”规划和重大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3、督促排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并及时处理“一通三防”方面的严重违章现象。
4、在全矿安全例会和安全现场办公会上,优先解决“一通三防”方面的问题。
5、落实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措施。
6、参加事故抢救和组织事故追查。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