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全井(区)行政、生产、技术、安全负有全面责任,是全井(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决定。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5、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和质量达标验收工作;制定并落实防止事故的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事故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
7、组织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城郊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矿业有限公司无计划停电管理办法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及管理方法
班组长责任制
区(队)长责任制
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
副矿长安全责任制
矿长安全责任制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