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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19日

安全技术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为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力度,保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1、服刑人员要积极参加监狱组织的各类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监狱安全教育
(1) 对新入监的犯人进行入监教育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
(2) 教育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煤矿安全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进行教育。使犯人从思想上认识和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3) 接受安培中心岗前教育,经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书,才能从事特殊岗位作业。
监区安全教育
1、犯人分配到监区后,所在监区根据本监区的工作性质进行教育,时间不少于7天。
2、教育内容主要是学习本单位的各项制度和生产作业规程及本监区的事故案例,使犯人了解发生各类事故的主要原因及注意事项,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
分监区安全教育
犯人分到分监区后,要进行3天的遵章作业教育,学习操作规程使其了解作业规程的作用,然后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带领其熟悉现场情况,指导其操作。同时建立师徒合同,时间不少于4个月,确认有独立工作能力之后,方可单独作业。
1、参加特殊工种作业培训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条件。
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每两年复训一次,并对操作证书进行复验。
4、对于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的人员,必须严格参加培训,违反规定的按《罪犯百分考核》有关规定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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