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落实党的防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及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四、督促有关科、队完善防突规章制度,组织安检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防突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严防突出事故的发生。
五、监督防突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防突工作,掌握矿井突出隐患,并提出针对性防突措施。
七、监督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防突意识和技术素质。
八、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防治自然火灾治理规定
防治粉尘治理规定
防治瓦斯治理规定
失修巷道治理规定
通风系统治理规定
防止通风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重特大伤亡事故规定
防止通风一般伤亡事故规定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煤矿调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会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